黑龙江大学2018年招卐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大学,学校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第四条 学校作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招收并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等←。学校采取多元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突出政府办学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开展其它形式办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每年学校专业介绍,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4.负责学校各类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8.完成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ㄨ育部及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ぷ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分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英语、翻译(英语)、商务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翻译(俄语)专业□ 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中俄学院各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俄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经▃费来源于黑龙江大学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制定奖助学金制度。学校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々,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zsb.hlju.edu.cn/,E-mail为:zsb@hlju.edu.cn,咨询电话为:0451-86608661。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ζ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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