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为13639),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七条 英语专㊣ 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对已进档考生,如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程序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①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以专Ψ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我院本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17000元(视不同专☆业而不同)。宿舍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ζ准为每生每年900~1450元。若学生〖退学,按实际发生情况结算费用。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ω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电信天翼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电信天翼校园贡献奖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硕才」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多个◤奖助学项目。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257.cn 电子信箱:lz_lushan@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邮政编码:54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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