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639。
第三条学校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第四条学校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有招生计划组、招生宣传组、招生录取组、监察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计划组负责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及调整工作;招生宣传组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招生宣传材料审核和制定,网络宣传平台咨询及维护,组织参加现场咨询会等工作;招生录取组负责招生录取环节的整体工作;监察组负责监察全程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各类招生数据的上报工作,做好招生数据的统计分析、编制招生工作方案及总结。
第五条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对浙江考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条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比例投档。
第十二条对已进档考生,如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上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的程序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除艺术类专业外)按照分科类别,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六条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生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实行全国网上电子注∮册;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咨询电话:0772-3516196 3517025
网 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254.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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