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共青院区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
第五条 根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ξ 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卐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各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七条 学院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卐方式进行录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院招生简介或Ψ 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ζ 业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第十四条 学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五章 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录取资格①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339号
咨询电话:0791-88305211 0791-88304782
传 真:0791-88304782;
E-MAIL:ndkjxyzjb@126.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本章程由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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