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6

  • <tr id='29ivOx'><strong id='29ivOx'></strong><small id='29ivOx'></small><button id='29ivOx'></button><li id='29ivOx'><noscript id='29ivOx'><big id='29ivOx'></big><dt id='29ivOx'></dt></noscript></li></tr><ol id='29ivOx'><option id='29ivOx'><table id='29ivOx'><blockquote id='29ivOx'><tbody id='29ivOx'></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29ivOx'></u><kbd id='29ivOx'><kbd id='29ivOx'></kbd></kbd>

    <code id='29ivOx'><strong id='29ivOx'></strong></code>

    <fieldset id='29ivOx'></fieldset>
          <span id='29ivOx'></span>

              <ins id='29ivOx'></ins>
              <acronym id='29ivOx'><em id='29ivOx'></em><td id='29ivOx'><div id='29ivOx'></div></td></acronym><address id='29ivOx'><big id='29ivOx'><big id='29ivOx'></big><legend id='29ivOx'></legend></big></address>

              <i id='29ivOx'><div id='29ivOx'><ins id='29ivOx'></ins></div></i>
              <i id='29ivOx'></i>
            1. <dl id='29ivOx'></dl>
              1. <blockquote id='29ivOx'><q id='29ivOx'><noscript id='29ivOx'></noscript><dt id='29ivOx'></dt></q></blockquote><noframes id='29ivOx'><i id='29ivOx'></i>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主页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院中文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条 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前身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55年。2002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々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晋升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成为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直属山☉东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学院坚持“工学结合、校企结合、产教结合”的办学特色,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创业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人才培养工作特色鲜明:第一,培养领域专一。学院专注畜牧兽医单科教育,“因为专业,所以最好”,比较优势突出;第二,专业设置科学。根据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按产业链和岗位∩群设置专业,按需培养,突出实用性;第三,培养目标明确。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实施“双证制”教育,突出应职能力培养;第四,培养模式先进。学院坚持“工学结合”特色,强化动手操作技能实训,突出教学方法的实践性。早在90年代初,就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创造了“工学结合”和“模块式教学”两条重要经验,被农业部在全国推广。毕业生素以“技术娴熟,扎实肯干”而倍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学院2008届毕业生年底前总体就业率为94.20%,就业顺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学院年度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2009年高招志愿填报指南》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及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dmyxyzsw.anyp.cn)查询。

                  第十九条 招生对象: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科类不限,文、理科均可报考,(对口高职班仅面向参加山东省2009年对口高职招生考试的应、往届养殖类专业中职、职高毕☆业生招生)。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培养层次及学制:畜牧兽医、兽医、兽医医药、兽药生产与营销、生物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饲料与动物营养、食品加工技术、经济管理(畜牧业经济贸易方向)、食品检测及管理、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畜牧兽医(养禽与禽病防治方向)等;均为专科层次;学制三年(对口高职班养殖类专业学制两年)。

                  1.按各省(区市)规定的专科(高职)批次填报志愿,按各省(区市)规定的专科(高职)批次录取;

                  3.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口高职班优先录取相同专业考生),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四条 毕业生待遇: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学院独立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由山东省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经技能鉴定←合格,颁发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鉴证的《职业资格证》。毕业生经双向选择,学校推荐就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专业调整: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九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及“台湾派斯德”、“北京大北农”、“山东金牌”、“山东信得”、“南京仕必得”、“山东睿农”、 “潍坊百德”、“山东金铸基”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2.网址:http:// www.sdmyxy.cn(学院主页)

                  3.联系电话:(0536)8586253、8581030、2909053

                  5.联系人:王金诺 左恒芬

                  二〇〇九年四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