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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主页

                山东畜牧兽医职ζ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ζ 高职(专科)招生与录取工作。经教育部授权批准的本校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山东省“3+2”专科与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特殊类别的招生,另行制定招生简章。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1955年创建于山东泰安,1960年迁至潍坊■,历经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山∮东畜牧兽医学院、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等历史发展阶段,2002年,升格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是山东省△首批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是山东省①首批11所专科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本科招生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现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等副理事长单位。

                  学院现有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团队5个,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鸢都学者、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43人。现有国家示范@ 性(骨干)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央财支持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及省级特色专业8个。建有《动物微◣生物》《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精品课程27门。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国农业出版社)首批34门教材(畜牧兽↘医类)中,本校主编、副主编22门。2014年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学院建有各专业实验实训室及动物疾病⊙检测中心、动物医院、饲料厂、GMP标准兽药厂、畜牧〇与饲料科技实训大厅、食品药品实训大厅、宠物科▲技实训中心、乳品实训工场和畜牧科技示范园等实训基地134处,教学设施一流。学院实行小班化教学,集中自修制管理,教风严谨,学风端正,学生▃管理严格,校园文化厚重。

                  第十二条 学院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能力为本々位”的素质教育,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育人之路,形成了鲜明的高职教育办学特色:一是按产业链设置ξ 专业,专业涵盖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比较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二是推行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2009-2015年,学生连续五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农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三是培养模式先进,推行“2+1”、四段式和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新模式,课堂︼教学与顶岗实习有机融合,着力提高学生的岗位应职能力。《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对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发展成就、毕业∩生供不应求的良好态势进行了深入报道。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六条 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依据本省《2016年高招志愿填报指南(招生计划)》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我校网站(http://www.sdmyxy.cn)所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 招生对象:①参加2016年夏季→高考的考生,考生科类不限(艺体类考生可凭文化课成绩在普通专科[高职]批次填报我院志愿)。②参加∩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且报考类别为畜牧养殖类、化工类、财经类、商贸类、机电一体化类的考生。

                  第二十条 报考及志愿填报: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网上填报或书面涂卡),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批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志愿。

                  1.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网上录取。

                  3.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意见、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

                  5.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尽量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如遇考生↓选择所公布专业第一志愿的人数较少,确无法单独编班时,将按照其他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为唯一专业志愿填报,且无法▃正常征求考生意愿的,将调剂录取入其他相近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每学年8000元、中(境)外合作办学项目每学年10000元,其他专业年学费标准4800-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8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毕业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退学退费规※定:学生如退学,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按时报∑ 到入学且正常就读的新生,每人奖励3000元。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261061)

                  3.联系电话:(0536) 8581030、3081030、3086253

                  5.学院招生办公室微ζ信公众号:sdmyzsb

                  7.联系人:王金诺 左恒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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