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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倡导“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教风和“德业双修、学而不厌”的学风。深化学↓分制改革,构建了“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参与山东制造业强省建设,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有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1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荣获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山东理工大学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科研工作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名校、开放活校战略,着力提升内涵,着力打】造特色,解放思想,开放办学,创新体制,科学发展,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十条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2786400 2787105)。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山东理工大学2015年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数学类、物理类、外国语类专业在分专业录取时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数学类和物理类专业为数学,外国语类专业为英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第二十二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二十四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二十七条 学校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首批试点学校,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山东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山东理工大学学位证书。如果修读第二专业,按相关规定颁发第二专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山东理工大学主页: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898.psp  联系电话:0533-2780673

                  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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