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650;重庆市代码:5011
第五条 培养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七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九条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校招收和培养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各类人才。
第十一条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07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4.4万平方米。学校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3亿元,纸质图书102万册,电子图书 141万册。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先进,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语言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翻译实验室、自主学习室和多媒体教室。学校在职教职工◥1098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111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282人。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1.33万人。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领导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 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和呼吸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ζ、无色盲、色弱、夜盲。
第十五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教育部(教外综函【2012】30号)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教育部批准书编ζ 号MOE50AU2A20121236N专业代码0502H)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修完两校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Ψ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和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理兼收,男女不限。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ㄨ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葡萄牙语、泰语和匈牙利语专业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在重庆、四川、陕西、河北、贵州、辽宁、青海、黑龙江、山西、安徽、河南、福建、江西、广西、江苏和甘肃等16个省份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在重庆市纳入本科一批次招生,在外省纳入本科第二批次招生)。2017年海南和山东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批。
第二十三①条 2017年上海和浙江执行新高考政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ω 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七条 英语专业是我校的国家级特色专业,该专业学生由英○语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共◎同培养,执行同一培养方案。录取至英语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到两个学院学习。
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60
第二十九条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卐《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年々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方案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收取学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每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艺术本科10000元/生/年,普通本科外语△类专业6875元/生/年,普通本科非外语类专业5500元/生/年(其中教育学3200元/生/年,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4000元/生/年,社会工作、审计学4500元/生/年),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国←内学习阶段(2年)学费20000元/生/年,国外学习阶段(2年)学费约110000元/生/年。住宿费:学校根据卐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生/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2017年度普通本科招生ぷ工作。学校原有的招生工作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 上一篇:四川外国语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四川外国语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语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四川外语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