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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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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文山学院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学府路6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要事项,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区、市组织的专业统考或专业联考。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各省区市组织的有关考试,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2、参加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々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要求确定录取调档比例。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ζ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由各、省、区市招考院公▓布。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0876-2825077(兼传真)、2157190,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0876-2666609。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文山学院招生网查询。网址:(学校)http://www.wsu.edu.cn(招生办公室)http://zjc.ws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与上级部门政策相背驰,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文 山 学 院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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