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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职)2010年招『生章程(高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艺术类ω 考生要求有一定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者均ㄨ可报名。
第六条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八条艺术类考生参加北京市统考成绩合格】后,按文∑ 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北京地区单考单招考生,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后,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毕业与就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0年4月起执行。
学校网址:http://www.ymyu.com
咨询电话:010—5871411158714114传真:010—6246672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邮编:1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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