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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ζ 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40)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①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卐数级差。
第九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二条 考生毕业将获得∏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电子邮箱:zhaosheng@bjamu.cn
联系部门:北京ω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编:1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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