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5

  • <tr id='OIT5lL'><strong id='OIT5lL'></strong><small id='OIT5lL'></small><button id='OIT5lL'></button><li id='OIT5lL'><noscript id='OIT5lL'><big id='OIT5lL'></big><dt id='OIT5lL'></dt></noscript></li></tr><ol id='OIT5lL'><option id='OIT5lL'><table id='OIT5lL'><blockquote id='OIT5lL'><tbody id='OIT5lL'></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OIT5lL'></u><kbd id='OIT5lL'><kbd id='OIT5lL'></kbd></kbd>

    <code id='OIT5lL'><strong id='OIT5lL'></strong></code>

    <fieldset id='OIT5lL'></fieldset>
          <span id='OIT5lL'></span>

              <ins id='OIT5lL'></ins>
              <acronym id='OIT5lL'><em id='OIT5lL'></em><td id='OIT5lL'><div id='OIT5lL'></div></td></acronym><address id='OIT5lL'><big id='OIT5lL'><big id='OIT5lL'></big><legend id='OIT5lL'></legend></big></address>

              <i id='OIT5lL'><div id='OIT5lL'><ins id='OIT5lL'></ins></div></i>
              <i id='OIT5lL'></i>
            1. <dl id='OIT5lL'></dl>
              1. <blockquote id='OIT5lL'><q id='OIT5lL'><noscript id='OIT5lL'></noscript><dt id='OIT5lL'></dt></q></blockquote><noframes id='OIT5lL'><i id='OIT5lL'></i>

                仲ξ恺农业工程学院主页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区2: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新路388号;邮政编码:51055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二批本科A类;省外按生源省份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ζ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外语语种要求:除日语专业外,本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专业的广东省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 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对于国家和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ㄨ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Ψ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1.农科专业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农科类专↘业(农学、植物保护、草业科学、园艺、园林、动物科学等专业)学生,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3.“仲明助学金”。每年资助20名,金额为每人3000元。

                5.轻工食品学院助学金。共设“华栋助学金”、“吴志勇助学金”和“名花助学金”三项。奖助对象为轻工食品学院学生。每年资助51名,每人资助1000元。

                7.人文社科系奖学金。设立“蓝锋校友奖学金”,每年奖励5人,每人20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ζ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89003286 13610147602

                第三十ㄨ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20-89003030

                学校网址:http://www.zhku.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