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化工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学校。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西校区和北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北校区位于北京々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执行机构♀,纪委监察室为学校招生监督机构。
学校设立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纪委的党委副书记以及纪委监察室、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ぷ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设立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纪委的党委副书【记和教务处、学生工作办公室、纪委监察室、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协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1.组织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3.统计和分析录取新生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制定每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
第九条 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北京化工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 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2. 北京化工大学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等级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选测¤科目等级达到A+A+的考生,在录取专业时,享受在实考分数基础上加3分录入相关专业的优惠政策。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和“圆梦计划”考生须◥达到AB等级以上(含AB),已被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能低于C。
4.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 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8. 凡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两眼裸眼视力均不得低于4.5;(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
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理工类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11.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圆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具体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相应类型招生简章。
13.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定向录取▓的新生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注册前Ψ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拒绝与定向单位及学校签订协议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16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6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每学年1200元。
学校设有@ 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设有以国ζ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 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
电子邮箱: zsb@mail.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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