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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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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19,法人代表:廖长林。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招生联系电话:(027) 87588880,87588821,87588226,87588921传真(027)87587800。网址:http://www.hubstc.com.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适当调整各科类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所有考∑ 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6年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同时,艺术类考生还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6年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二条 学校各科类投档比例ㄨ均按当地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无分数级差,根据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六章 其它

                  第二ω十二条 家庭经〗济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高□ 校助学补助金(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标准,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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