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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主页

                2018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法定代表人:廖长林

                  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

                  学校网址:http://www.hubstc.com.cn

                  87588921,87588226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六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8845。

                  第七条 学校◢在湖北⌒ 、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1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对单科成绩无特殊▽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组@ 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及其它专项奖励。

                  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毕业标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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