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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努力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学校性质和校址

                  第五条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

                  第三章 招生人数和收费

                  第七条 招生收费严ㄨ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2008年核定的项目与标准。

                  第一节 录取方式和依据←

                  第九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投档考生中,不能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至其所填报的其▲它专业。仍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则依据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安排至其他专业。考生(除体育、美术类)被录取后,可在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提出申请,并通过有关考核后调换专业。

                  第十三条 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0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2008年在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电气信息类、化学(化工)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体育学类和艺术类共8大类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ㄨ日制本科专业设置》所规定的二级学科类招生。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十七条 江苏省第一批次文理科考生选修测试科目为物理、历史,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B+B。对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其他批次录取方式以江苏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节 学科专长和特殊规定

                  美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联考+校考)×60%+文化成绩×40%(山东省考生按校考×60%+文化成绩×40%)的标准折合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但专业成绩(联考+校考)×60%(山东省考生按校考×60%)位于前1/3的,外语单科成绩可降低10分后,再折合计算总分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英语、日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按投档考生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低于100分),并参考口语成绩、语文成▲绩录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楚才计划文科班录取考生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均不低于110分,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楚才计划理科班录取考生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不低于110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录取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以上分数标准适用于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按相应标准折算)。

                  第二十一条 化学生物学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生物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在新生进校后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凡填报学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四条 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ζ 其档案。

                  第二十ζ六条 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要求的考生和体育特长生专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二十七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21项。

                  第六章 学历与学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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