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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组织机构

                第五条 湖北大学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平江东路630号(通识教Ψ育学院);湖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488号。湖北大学网址:http://www.hubu.edu.cn。

                第三章 招生人数和收费

                第八条 学校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与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录取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录取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在某学科有发明创造和科学研究成果的,电子档案投入学校后不受专业平行志愿的限制,可优先录取至其所填报的、与特长相关的专业(类)。

                第十五条 各专业(类)不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一)艺术类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志愿填报我校的湖北省投档考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录取时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按投档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非湖北省)公布的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分为150分)、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50%+高考文化成绩×50%。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素质测试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日语、法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投档考生按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学校将进行英语测试安排分级教学。金融学专业录取考生的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不低于100分。(以上分数适用于150分制,非150分制的,按相应比例折算)。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三条 设计学类(含动画专业)、新闻传播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计算机类等7个学科专业类,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规定的专业类招生@ ,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我校楚才学院本科项目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

                第二∴十五条 违规报名、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投档考生,因肢体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投档考生,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要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湖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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