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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2.校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4.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1.宁波大学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3.宁波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2009年分省分大类(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为准。

                  1.按教⌒ 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除国防生、航海类学生以外,学校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5.学校的航海类专业属于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

                  7.外语语种不限。外语单科成绩原则要求:外语类和工商管理(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学分互认)11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二类)110分及以上,艺术类和体育类60分及以上,其他大类(专业)75分及以上。

                  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进大类(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1.学校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

                  3.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奖学金主要由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构成,占学生总人数40%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学校积极同银行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提供各类勤工俭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5.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194.cn  招生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195.cn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 真: 0574-87609301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办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具体『方式: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专业分数︼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均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以下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学校学历证书颁发按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起草,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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