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七条 颁ζ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小组下设本专科→生招生与考试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Ψ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区)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七条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阳明学院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卐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新生入学∑ 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捐ζ 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政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宁波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专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①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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