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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办学性质及层〒次: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属于普通专科教育层次。
第三条、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隆康路10号。
第五条、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三志愿至调剂志愿考生。3、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又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可调配录取到未录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配者作退∏档处理。4、学生身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第七条、奖、贷、助学措施:学院除按规定实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外、学院还专门」设有奖励基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特㊣ 困学生进行资助和提供一些勤工助学的岗位,家庭困难的学生也可在生源当地银行贷款。
第八条、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电话:0816-2821838传真:0816-2821839咨询QQ:1839778310网址:www.scemvtc.com电子邮箱:scdj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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