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为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485,在川招生代码:5653
第六条 办学属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 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院将严格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 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卐,并々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第二十二条颁证单位: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八章奖、贷、助学金政策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二十七条学生退费办法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学院全体理事表决通过,适用于2018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邮 编:621023
传 真:0816-2821838
邮 箱:scdjzjc@163.com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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