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4

  • <tr id='mFC1by'><strong id='mFC1by'></strong><small id='mFC1by'></small><button id='mFC1by'></button><li id='mFC1by'><noscript id='mFC1by'><big id='mFC1by'></big><dt id='mFC1by'></dt></noscript></li></tr><ol id='mFC1by'><option id='mFC1by'><table id='mFC1by'><blockquote id='mFC1by'><tbody id='mFC1by'></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mFC1by'></u><kbd id='mFC1by'><kbd id='mFC1by'></kbd></kbd>

    <code id='mFC1by'><strong id='mFC1by'></strong></code>

    <fieldset id='mFC1by'></fieldset>
          <span id='mFC1by'></span>

              <ins id='mFC1by'></ins>
              <acronym id='mFC1by'><em id='mFC1by'></em><td id='mFC1by'><div id='mFC1by'></div></td></acronym><address id='mFC1by'><big id='mFC1by'><big id='mFC1by'></big><legend id='mFC1by'></legend></big></address>

              <i id='mFC1by'><div id='mFC1by'><ins id='mFC1by'></ins></div></i>
              <i id='mFC1by'></i>
            1. <dl id='mFC1by'></dl>
              1. <blockquote id='mFC1by'><q id='mFC1by'><noscript id='mFC1by'></noscript><dt id='mFC1by'></dt></q></blockquote><noframes id='mFC1by'><i id='mFC1by'></i>

                华南∞师范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华南师范←大学 > 高考招生 >

                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高ぷ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4

                  石牌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邮政编码:510631。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邮政编码:52822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我校在广东省各录取批次如下:普通类师范本科专业在提前批录取,非师范本→科专业在第一批录取;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在第一批录取。如有变动,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我校部分学院的非师范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在专业志愿栏中填写大类名称。新生入学后,前阶段按照大类学习,修读学校平台课程和●大类基础课程,后阶段按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和流程在本学院所属大类中选择专业进行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先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数的60%,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数的40%。

                  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在︾80-84分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如有A、B线,按A线,其它类推)录取;术科成绩在85分以上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的65%录取(录取人数ω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预留计划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均衡的调剂,用于同分数同志愿▓的各专业考生的调剂,用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同排名考生的调剂,便于学校完成各专业的招生名额。

                  第二十条 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ζ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的〓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020)85211098,85211097

                  电子邮箱:zsb02@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scnu.edu.cn

                  联 系 人:纪委监察处负ㄨ责人

                  传 真:(020)85211015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已于2013年3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授权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