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9

  • <tr id='0wucXv'><strong id='0wucXv'></strong><small id='0wucXv'></small><button id='0wucXv'></button><li id='0wucXv'><noscript id='0wucXv'><big id='0wucXv'></big><dt id='0wucXv'></dt></noscript></li></tr><ol id='0wucXv'><option id='0wucXv'><table id='0wucXv'><blockquote id='0wucXv'><tbody id='0wucXv'></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0wucXv'></u><kbd id='0wucXv'><kbd id='0wucXv'></kbd></kbd>

    <code id='0wucXv'><strong id='0wucXv'></strong></code>

    <fieldset id='0wucXv'></fieldset>
          <span id='0wucXv'></span>

              <ins id='0wucXv'></ins>
              <acronym id='0wucXv'><em id='0wucXv'></em><td id='0wucXv'><div id='0wucXv'></div></td></acronym><address id='0wucXv'><big id='0wucXv'><big id='0wucXv'></big><legend id='0wucXv'></legend></big></address>

              <i id='0wucXv'><div id='0wucXv'><ins id='0wucXv'></ins></div></i>
              <i id='0wucXv'></i>
            1. <dl id='0wucXv'></dl>
              1. <blockquote id='0wucXv'><q id='0wucXv'><noscript id='0wucXv'></noscript><dt id='0wucXv'></dt></q></blockquote><noframes id='0wucXv'><i id='0wucXv'></i>

                天津ζ天狮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天津天狮学¤院※ > 高考招生 >

                天津○天狮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招卐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天狮学院々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1.学校名称:天津天狮学院

                  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学校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

                  天津◥天狮学院是由天狮集团投资兴办,于2008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前身为⊙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天狮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民办本科高校,其业务主管部门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天狮学院立足于天津,服务于天津,以培养高级应用型ㄨ人才为主。学院目▓前在校生4349人。学院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较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学院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近年来,学院生源质量逐年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四条 天津天狮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

                  第七条 天津天狮学院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十七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 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高职生学费▽:普通类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9500元/生·年;本科生学费〗: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15000元/生·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中英语专业学费一年后调整为16000元/生·年),电子♂信息类、生物工程∏类16000元/生·年,护理◥学专业18000元/生·年,设计学类21000元/生·年。住宿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委员会公布的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为准。

                  第十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 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院专业志愿录取时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较高的考生)。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①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学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凡被天津天狮学院录取的学生,学院将录取通知书以邮寄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查。对存在弄虚作假、循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将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天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度天津天狮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天狮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22—82113117 022---82136122

                  邮编:30170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天津天狮学院2014年普通ぷ本科、高职⌒ 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