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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天狮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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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Ψ天狮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天→狮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1.学校名称:天津天】狮学院

                  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学校地址:天津市新技术①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东校区)

                  6.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天津天狮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共计27个,其中生物工程、计算机ㄨ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护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动画、药学9个专业按照专业招生,其他18个专业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具体分类如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〇管理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保险学、金融学专业按照“金融学类”招生;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按照“电子信息类”招生;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ζ”招生;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音乐与舞♀蹈类”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设计学类”招生。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填写相应的专ω 业(专业大类)即可。

                  第八条 学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该预留计划。高职专业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时以学校志愿优先ㄨ为原则,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的╱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如上述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生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 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学院系民办◆高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本科层次学生到西校区报到入学,高职层次学生到东校区报到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前两年实施通识教育,不分专业,后两年实施专业教育,第四学期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々有条件地自主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天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一律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由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办公ζ室负责解释。

                  网址:http://www.tianshi.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tianshizhaoban@126.com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々清开发区翠亨路(新城段)128号增3号(西校区)

                  邮编:30170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天津天狮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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