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国标代码:13946
第四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八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分数线ㄨ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录取原则】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办法公开。全面⊙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策划实@ 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1)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3)根据招生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录取等各项工作。
(5)设置好学院高↘考录取场地,做好高职新生录取系统的建立、维护、保密、应急〇等工作,保证高考录取顺利进行。
(7)及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年度招生计划建议数,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宣传
第九条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招生宣々传,全方位宣传学院,及时编印《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资料,热情接待招生来访和咨询ξ 报名人员,周到细致地服务考生,塑造学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学院的◇社会声誉。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即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政策,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本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厅和咸阳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学院地址:咸阳市↓沣河新区统一大道
联系电话:029-32881234 33681888 33570309 33681999
电子信箱:xzyzb@sina.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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