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〇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60第五条 学校地址: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邮政编码:510520;石井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30号;邮政编码:510430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司法厅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々。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08-05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