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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Ψ 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60
石井校区:广州市白云区①石井石潭西路30号;邮政编码:51043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司法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Ψ业目录。
第十五条 我∴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类。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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