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赣南师范学院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五、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3、对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七、录取规则
2、艺术类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校ㄨ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 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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