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赣南@师范学院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五、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1、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3、对按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1、文史、理工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ω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进档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进档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每年按学费收入的10%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基金和减免学费,构】建了一套“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学生资助体系。
学生获得学籍,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规定的、加盖“赣南师〇范学院◥”公章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ㄨ学位。
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3、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gnn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赣南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赣南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赣南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赣南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