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赣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18。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省属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我校对江苏省普通文理科类▂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艺术、体育类专业必测科目要求为4C。
第十五条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々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根据综合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3)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计划的专业,考生在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ζ 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 准及奖贷措施
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农林类3750元/学年。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在俄方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奔萨大学按海外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ω十二条 对以赣南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mail:gnsfxyjw@163.com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院南路ω 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话:0797-8393638(兼传真)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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