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生源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1、学院全称:惠州学院(国标代码:10577)
3、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7、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二、招生计划
三、收费标准
四、录取条件
五、外语语种要求:新生Ψ 入学后,学院公共外语课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七、录取原则∞和办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如不符Ψ合该专业条件要求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4、在总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考试科目成绩优异者。
6、不录取无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
8、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学院纪检监察小组负责人的审查同意,则予以退档。
(2)、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且不服从调剂。
八、助学贷款、奖、助学金与助困措施
九、联系方式
(2)、招生信息、录取结果查询: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014.psp (4)、招生办电话:0752-2527803(兼传真)
十、附则
2、本章程由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室 200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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