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ξ权益,依照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含艺体类)、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卐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8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60个(类)专业及方向。
第九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
第十三条:用民族语Ψ 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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