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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 章程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花源镇白云路115号。

                  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以●艺术设计专业为主要特色、兼有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院。学院现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媒体系、管理与新闻系、音乐舞蹈表演系、体育系、公共教学部。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负责作好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

                  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宣传与录取的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为省级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省级对等交流计划和直批两种计划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学院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特别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年龄不得超过25岁如有变动,以当地《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学院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历考生一视同仁。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我院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愿意接受调配录取的考生;

                  3.关于非第一院校志愿的录取原则: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ξ 考我院的考生。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院的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

                  ② 继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投档后,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招生计划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

                  (一).除考生所Ψ 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备三首歌曲ξ,任选两首),考生安排伴奏老师。

                  舞蹈∞类专业:

                  复试: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满分为100分;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满分为100分;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满分为100分。

                  ①编写故事(笔试);

                  (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背诵);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

                  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①条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除实施国家颁发的奖助学金制度外,还实行校内自设的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zhaoban600@sina.com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此前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中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二0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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